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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本團身心障礙青年服務知能研習營實施辦法

一、目    的:培訓本團義工夥伴對於身心障礙者服務,所需服務知能、態度及技巧訓練,俾使受服務的身障朋友及提供服務的義工夥伴彼此有尊重、安全及愉悅的互動。讓「施與受」間搭起溫暖的平台,創造公益服務「心」價值,塑造本團「服務品質化」、「服務公益化」的公益形象。

二、主辦單位:總團部服務處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團務指導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復興青年活動中心

五、研習時間: 103年5月17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日)。

六、研習地點:復興青年活動中心

七、參加對象:各縣市團委會基層組織義務幹部

八、參加人數:80人(詳如名額分配表)

九、研習內容:本次研習課程邀請國立體育大學適應體育學系助理教授朱彥穎博士所帶領的身心障礙活動服務團隊,以漸進式方式進行:

第一天:讓學員從『身心障礙者的生理與心理特性』出發,接著講解『身心障礙者活動體驗』。課程內容兼具理論、實務,讓參與學員能夠從『做中學、學中做』,來增強自己的服務技能。

第二天:透過各機構的服務經驗分享,給予學員在活動的安排帶領上能夠更細膩的替身心障礙者構思,給予更完善的服務。

 十、會務組織:

(一)會本部設會主任、會副主任、會務委員、執行秘書及研修、活動、服務等三組分別負責規劃及執行行各有關工作,其人選由承辦單位遴聘。

(二)學員分編四組,各設召集人一人,由學員互選產生,負責學員之協調、聯繫與生活、服務等事宜,另設分組輔導員四人,其人選由承辦單位遴選。

十一、經    費:

研習期間參加人員之教育行政及膳宿費由總團部負擔。

十二、附    則:

(一)請各縣市團委會依參加人員名額分配表(如附件)遴薦適宜人選參加,並於103年 5 月7 日前將參加人員名單(格式如附件)e_­mail至總團部服務處及桃園縣團委會彙辦。

(二)參加人員報到通知單將於活動前一週由桃園縣團委會寄至各縣市團委會並請轉交參加人員。

(三)請各縣市團委會於活動前確實召開行前座談,說明研習性質和內容,並促請準時報到及全程參與。參加人員遴薦時效與出席率,均列入各縣市團委會年度工作評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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